手机bt365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12-11   发布者:市经信委

  一、基本情况:

  2015年下半年,市委市政府开展机构改革,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为手机bt365。我委共有行政编制数75个,工勤事业编制数4个,目前在职人员6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9人,政府雇员3人,临聘人员7人。内设机构为19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研究与法规处、经济监测协调处(市场处)、产业政策与投资规划处、经济合作处、科技处、中小企业处、工业园区发展指导处、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处、电力处、装备与汽车工业处、材料工业处、消费品工业处、军民结合推进处(长沙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办公室)、信息化和通信局(行政审批处)、无线电管理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承担综合管理全市工业经济责任;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二)负责全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调节和市场开拓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三)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四)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及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权限内政府投资资金的申报、监管和项目审核工作,协调推进项目建设。

  (五)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生产经营、境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

  (六)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技术进步、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和品牌建设工作;负责推进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高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重大专项;指导重大成套技术装备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负责推进产学研结合、科研成果产业化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指导相关行业加强质量管理和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业创意产业发展。

  (七)承担全市工业园区的统一协调管理职责;牵头组织对全市工业园区的规划、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提出工业园区供地标准和评估机制,参与审查确定工业园区用地计划;负责研究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工作;负责协调工业园区项目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态势以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

  (八)研究提出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协调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工作;负责全民创业相关工作。

  (九)负责工业、通信业领域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促进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环保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承担全市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行政执法责任;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发展专项规划;负责工业产业促进、淘汰落后产能、稀土行业和黄金行业管理工作,协调推进优势产业、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

  (十二)承担全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科研、生产体系建设;负责促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和协调保障军品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市场分析、信息发布和市场开拓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企业工业物流和服务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十四)负责全市信息化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进信息产业发展;承担通信与信息安全和应急通信协调工作;负责市级信息安全工程和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的审核、竣工验收以及建设、设备采购招投标和运行维护监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工作;依法监管信息服务市场。

  (十五)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管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管理无线电监测、检测、无线电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六)指导、协调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引进工作,组织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

  (十七)负责联系长沙电业局、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以及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通讯部门驻长机构。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8年相关专项工作计划

  1、全市工业经济工作会议;

  2、月度经济运行形式分析会、季度及半年度运行调度分析会;

  3、无线电宣传工作;

  4、无线电综合演练;

  5、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

  6、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无线电干扰排查、考试保障和重大活动时期突发无线电事件处理);

  7、市经信系统机关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8、园区重大绩效项目评审会议;

  9、编制全市园区总体发展规划;

  10、产业发达园区发展等课题研究;

  11、工业摄影大赛;

  12、在全市规模企业中选取100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13、企业节水技术改造;

  14、节水型企业建设;

  15、清洁生产培训;

  16、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工作;

  17、“工业30条”相关落实、宣传工作;

  18、2018年结对帮扶共建工作;

  19、培育新型产业及优势产业链建设工作;

  20、中小企业、小微两创活动工作;

  21、年度务虚会;

  22、档案室建设项目;

  23、小会议室建设项目;

  24、修志工作;

  25、对委属单位年度例行财务审计;

  26、创建和申报国家职能制造中心;

  27、职能制造点(企业)、线(产业)、面(园区)的推广;

  28、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推广。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长沙市无线电监测站

  五、2018年部门收支概况:

  收入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基本运行经费和项目经费。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195.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195.59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195.5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780.63万元(其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年初预算数为1697.88万元; 长沙市无线电监测站年初预算数为82.7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14.96万元(其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年初预算数为396.4万元;长沙市无线电监测站年初预算数为18.5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工业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8年支出预算数为0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委机关(行政单位)、长沙市无线电监测站的公用经费共231.6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2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出。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5万元。

  与2017年年初预算“三公”经费相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委机关预计将采购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印刷服务等,共计11万元,所有项目均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局相关要求办理采购手续。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相关表格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手机bt365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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